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海华置业有限公司)

2021/08/09 城事通编辑部 3.4k 阅读 108 点赞 查看原文

编号:2021048

因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眉市国用(2016)第01943号

四川海华置业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南街219号2幢1层4号

监证0294981

商业


2

眉市国用(2016)第01945号

四川海华置业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南街223号2幢1层6号

监证0294930

商业


3

眉市国用(2016)第01946号

四川海华置业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南街225号2幢1层7号

监证0294929

商业


4

眉市国用(2016)第01938号

四川海华置业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南街227号2幢1层8号

监证0294928

商业


依据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14执恢6号之六

公告单位: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