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废202607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4)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786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
511421139207GB00006F00160024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红星大道二段25号(保利天府林语)16幢2单元1层2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