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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商品住房和车位同步预售的通知

2025/11/27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539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szjj/2025-00251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11-27
 文  号  无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1-27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商品住房和车位同步预售的通知

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购房业主对车位的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企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车位预测绘报告后,住房楼栋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的,可同步预售地下机动车车位,购买住房业主自愿选择是否同步购买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捆绑销售。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照规划条件和指标配建机动车车位。配建的机动车车位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三、车位预售资金应全额存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四、以上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