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质香)

2022/09/27 城事通编辑部 1.1k 阅读 353 点赞 查看原文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李质香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02415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质香  

2022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