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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的通知

2026/04/02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349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szfb/2026-0000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6-04-07
 文  号  眉府办发〔2026〕3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4-02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公共安全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推动《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允许和鼓励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三、公共资源交易要坚持电子化发展方向,深化信息互联共享,着力优化平台服务,不断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

四、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眉府办发〔2020〕20号)同时废止。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