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废202606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24165号 |
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马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
511421116258GB00401F00010001/511421116258GB00401F00010002/511421116258GB00401F00010003 |
龙马镇南街118号附1号1幢1单元2楼1号/龙马镇南街118号附1号1幢1单元1楼1号/龙马镇南街118号附1号1幢1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