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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10/16 城事通编辑部 1.7w 阅读 417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rmzf/2025-00140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5-10-24
 文  号  眉府函〔2025〕51号  公文种类  函
 成文日期  2025-10-16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眉东府〔20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东坡区富牛镇玉龙村6组、宋程村9组,三苏镇东馆村7组,尚义镇观音村10组,太和镇莲墩村7组,万胜镇众家村1组,修文镇岳营村2、3组集体农用地3.1858公顷(其中耕地1.4892公顷、园地1.3119公顷、其他农用地0.38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申报用途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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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