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废202608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0)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17445号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 |
511403111205GB00002F04550001 |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黄龙溪谷三期55栋1-2层1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