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1010

2022/10/09 城事通编辑部 1.4w 阅读 289 点赞 查看原文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登记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1539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

预告抵押登记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景观大道三段120号(万科·城市之光)18幢2单元13楼1303号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421执143号之一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