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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眉山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激励政策》的通知

2025/02/24 城事通编辑部 9.8k 阅读 395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sjxw/2025-00028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5-08-07
 文  号  眉经信发〔2025〕8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2-2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眉山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激励政策》的通知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眉山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

激励政策》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激励政策》已经第五届政府9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4日


 


眉山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激励政策


一、支持对象

年用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的锂电、晶硅光伏、化工新材料企业。

二、奖补措施

2025年、2026年分别给予0.01元/千瓦时用能激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参照省稳增长16条实施细则,企业在眉有多个基地的,用电量可合并计算。

(二)本政策适用于在本市从事锂电、晶硅光伏、化工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制造业企业。

(三)申报本政策的企业,需扣除已享受留存电等电力政策的用电量。

(四)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