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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棱县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6/02/13 城事通编辑部 1.1w 阅读 332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rmzf/2026-00060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3-17
 文  号  眉府函〔2026〕18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2-13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棱县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丹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丹棱县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丹棱府〔2025〕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丹棱县齐乐镇龙鹄村3组、石桥社区1组、中隆社区2组,顺龙乡青云村4组,杨场镇何场社区3组,张场镇岐山村1组集体农用地,共1.3036公顷(其中耕地0.0044公顷、园地0.9950公顷、其他农用地0.30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申报用途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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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