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彭山县粮油贸易公司)

2022/10/19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524 点赞 查看原文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坐落

备注

1

彭国用(2005)第2943号;彭山房权证字第0026968、0026967、0026969号

四川彭山县粮油贸易公司

彭山区青龙街道工业东二路南段823号1幢1层、2幢1层、3幢1层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