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57
因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坐落 |
房屋唯一号 |
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眉市国用(2013)第07015号 |
余康琼 |
眉山市东坡区一环南路442号1层*号 |
319480 |
商业 |
依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6执恢139号之六
公告单位: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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