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拟依法注销部分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公告

2026/07/30 城事通编辑部 3.8k 阅读 188 点赞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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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依法注销部分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四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仁寿生态环境局核查,我市共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已终止使用射线装置活动,相关单位负责人无法取得联系,现我局将依法注销其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辐射工作活动。如需重新开展辐射工作活动,相关单位和个人需按法律法规重新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现将拟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028-38113005)。

特此公告。 

附件:辐射安全许可证拟注销单位名单



辐射安全许可证拟注销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仁寿中鑫老年病医院

川环辐证[19150]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路100号

刘华松

138****7698

2

仁寿惠仁医院有限公司

川环辐证[19220]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富加镇富兴路上段155号

余春英

199****502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