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登记类型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32889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
预告抵押登记 |
住宅 |
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金融一街9号(天府金融港)3幢1单元24楼2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