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登记类型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2688号 |
祝云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城镇住宅用地 |
清水镇新西街70号(滨河时代广场)1幢-1层27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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