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0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眉山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6333111转171、179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邓华刚、冯秀娟、邓博文、邓湘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五里社区3组 |
511421138201JC05064F00010001 |
131.74 平方米 |
住宅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