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鲜明实干实绩导向,激励全市干部激情奋斗、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进行及时奖励。在广泛听取意见、评选推荐基础上,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审核、集体审议,研究提出了及时奖励建议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及时奖励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如对及时奖励建议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来信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71-16号
联系电话:028—38195955
附件: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及时奖励建议名单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