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 张超)

2026/04/30 1.9w 阅读 533 点赞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 002151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511421139206GB00683F00150549


视高镇景观大道1号(天府国际城)3B幢2单元10层4号


    2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2124号   张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