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2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3)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894号 |
卢济铭/张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421139202GB00002F00180087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青林社区四组20号(龙光天府玖龙郡)12幢1单元15楼3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