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政府网站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通报

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2025/06/12 城事通编辑部 7.6k 阅读 533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sgaj/2025-00027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5-06-12
 文  号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眉山市公安局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

自查情况的通报


各分、县局,局属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市公安局近期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5年第二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第二季度全市公安系统新媒体无新账号开设,无账号注销。在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泄密事故等方面未发现较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情况。

第二季度,全市公安新媒体围绕“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清明节、“4·15”国家安全日、“五一国际劳动节”安保等主题和时间节点发布消息。其中,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量54万余人次,累计发布850余期,推送信息2000余条,阅读量180万余次,增粉1万余人次,回复互动4.5万余次;微博总用户数量45.8万余人次,累计发布1.1万余条,阅读量1768.5万余次,回复互动15万余次。

第二季度,眉山公安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效果良好,尤其是反诈宣传,采用“短平快”的形式推出《警惕,某老式诈骗又在眉山冒头了》《眉山一女子开启“屏幕共享”被骗1400000+》等数篇宣传报道,获得广大网友点赞支持,有效提升了眉山公安形象。

二、下步工作

一是做好重要节点宣传,围绕中、高考安保,建党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和各大活动节点开展宣传报道。

二是做酷暑、汛期宣传,加强共建联动和随警作战,充分发挥眉山公安新媒体矩阵,开展大力宣传。

三是持续做好先进典型宣传,深入挖掘基层一线优秀民辅警,策划推出专题报道,并联动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




                           眉山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