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何丽娟)

2022/12/11 城事通编辑部 2.6k 阅读 272 点赞 查看原文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00231号

何丽娟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莲花社区恒大金碧天下1075栋30层4号


依据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0180执恢600号之三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