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6/23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548 点赞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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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6-24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6日至4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2日,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巡察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市委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原原本本学习通报反馈意见和市委有关要求,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认识,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36个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揽总、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整改任务。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部署整改任务、调度推进情况。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具体。全过程参与整改推动和督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相关会议,带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深化落实“一把手”领办制度,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印发《眉山市2025年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等,扎实推进污染物减排,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开展6轮次远程线索核查,发现并整改环境问题400余个。三是实施烟花爆竹燃放分区管控,指导县(区)科学设置集中燃放区,做好安全抑尘管控,“一边是责任、一边是生活”“前面烟花璀璨、后面雾炮降尘”的做法被主流媒体报道。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利用自动监测监控预报预警系统,对重点小流域开展暗查暗访、巡河督导、排查溯源监测,压实属地治水主体责任。二是统筹组织监测、执法等力量,开展流域水质异常测管协同,2025年我市16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目标考核要求。三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快推动优先监管地块监测调查,将监测调查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方面

1.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及时督促各下级单位对重点工作提前谋划部署、按时推进。二是加快推进美丽眉山建设,印发《美丽眉山建设2025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指导青神县印发创建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县工作方案,包装青神县美丽河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三是承办成都平原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第十五次联席会。

2.积极助推绿色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机制,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组织参加中省环评与排污许可业务培训,提高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质量。二是每季度开展建设项目“双随机”抽查,对个别企业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情况开展调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四个一”送法入企活动,提前介入环评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问题排查指导,向重点行业发放普法手册1500余册。

(三)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方面

1.积极推动环保项目建设。一是分类建立项目储备清单,抓好项目储备管理,2025年全年共成功申报中、省储备库项目19个。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5个推进缓慢项目均已进场开工。三是建立环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调度清单、项目实施进度台账,定期调度县(区)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加强环境应急处置。一是指导县(区)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二是启动市级层面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导县(区)生态环境局完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编制。三是与宣传、网信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与会商研判制度,依法处置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推动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建设方面

1.强化专业力量配备。一是着力增强执法监测力量,通过公招遴选等途径新增执法人员、监测人员40余人;组织执法、监测人员有计划返岗。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明确岗位职责边界、推动队伍履职尽责。三是加强干部培训提能,制定《眉山市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业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举办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执法小讲堂等,培训覆盖400余人次。

2.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一是制定《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调配使用办法(试行)》,指导县(区)监测站开展维修或淘汰相关停用设备90余台。二是印发《眉山市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业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监测业务能力提升。三是规范监测外委业务,制定《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外委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流程、加强审查。

3.提高环境执法质效。一是依法开展法制审核,严格落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加强案卷内部审查,印发《强化眉山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内部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县级自查、市级全覆盖核查”内部审查机制,确保案卷质量。三是举办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常态化举办“执法小讲堂”,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率有效提升。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组党建工作职责的通知》,党组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先后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对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到位。三是印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清单(试行)》,召开专题党组会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2.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定期调度巡视巡察、生态环保督察、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进展,适时开展暗查暗访,确保问题按期整改。二是加强对县(区)生态环境局问题整改督导,对县(区)局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3.严格履行派驻监督职责。一是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干部配备情况开展摸排,强化纪检干部配备。二是制定审查调查“七严禁”“走读式”谈话流程清单等制度,对驻局纪检监察组指定办理的问题线索加强指导监督。三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线索管理,规范案卷归档使用,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一是科学编制差旅费年度预算,开展差旅费支出情况自查清理,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二是编制印发《经费报销指导手册》,规范指导会议餐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报销工作。三是组织参加全市工会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加强工会经费使用审核把关。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是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制定《眉山市生态环境局限额以下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程序。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积极推进实施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以及档案整理数字化项目,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加强采购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推进合法合规。

(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学习形式,适时开展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精准根据学习内容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二是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通报、分析研判,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一岗双责”、个人对照检查等重点内容。

2.充分发挥党组政治功能。一是加强县(区)生态环境局管理,印发《眉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清单(试行)》。二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组党建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市县局党组党建工作具体责任。

3.全面加强党建人事工作。一是印发《眉山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务工作手册》,规范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二是督促眉山监测站党支部修订完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理顺党支部议事决策机制。三是统筹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选拔任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严格按程序开展干部选拔工作。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强化重点区域砖瓦企业督导帮扶,推进行业深度治理,指导企业开展环保绩效评级、升级改造等工作。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方面,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片区)等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方面,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定期调度通报第三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信访件整改情况,确保按期完成。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组织开展评估和预案修订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在标本兼治上再深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将巡察整改与党内集中教育、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专项督导等发现问题整改统筹结合,一体推进。持续排查更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制度短板和廉政风险点,及时查漏补缺、消除隐患。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在推动发展上再突破。坚持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优化保护、服务发展。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眉山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38687725;邮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投资促进大厦;电子邮箱:694976338@qq.com。

中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6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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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