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继承公示(张欢玉)

2022/02/14 1.6w 阅读 50 点赞

不动产继承公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6333111转171

序号

被继

继承人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面积

(㎡)

用途

1

张茂阳

张欢玉

仁寿县视高街道清水浦社区东升街东段18号(翰林香郡)3幢2单元4层2号

仁国用(2012)第5761号;监证0151412号、监证0151411号

109.09

住宅

2

张茂阳

张欢玉

仁寿县视高街道清水浦社区康乐大道北段49号(首席名邸)6幢1单元7楼6号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0352号

101.73

住宅

3

张茂阳

张欢玉

仁寿县视高街道清水浦社区康乐大道北段49号(首席名邸)1幢1楼31号

川(2020)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6702号

69.93

商业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