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监证0168268、监证0168267 |
黄晚霞、 阳维清 |
龙马镇马家社区西街88号(半岛新城)A1幢1单元3楼1号 |
仅公告作废相关证书中的1套房屋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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