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6-00069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4-07 |
| 文 号 | 眉府函〔2026〕22号 | 公文种类 | 函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仁寿县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仁府〔2026〕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仁寿县宝飞镇永固村15组,藕塘镇云华村1组,彰加镇德意村5组,珠嘉镇花园社区1、13组集体农用地0.4593公顷(其中耕地0.1282公顷、园地0.2608公顷、林地0.0156公顷、其他农用地0.05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申报用途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