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
政府网站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通报

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公安 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2026/03/04 1.5w 阅读 233 点赞
 索 引 号  971045726/sgaj/2026-00010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6-03-04
 文  号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公安 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区公安、县公安局,局属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56号)文件要求,市公安局近期对全市公安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6年第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第一季度全市公安系统新媒体无新账号开设,无账号注销。在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信息安全等方面未发较大问题;未出现错别字等错情

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公安新媒体围绕元旦110警察节、春节我在岗等主题和时间节点发布消息。其中,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量57.4万余人次,累计发布792期,推送信息1034余条,累计阅读量119.92万余次,回复互动11万余次;微博总用户数量44.25万余人次,累计发布5300余条,阅读量456.56万余次,回复互动4.9万余次。其中科长想找茬?看警队小萌新如何让他吃瘪!》《【四川省最美警属候选人】柔肩扛家 为爱担当——周文静同志主要事迹》《警徽闪耀映初心 平安答卷敬人民——眉山市公安局举办向人民报告“110”中国人民警察节主题活动》等数百余篇宣传报道,获得广大网友点赞支持,有效提升了眉山公安形象。

二、下步工作

眉山公安将持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全国厅局长会议”“全省局处长会议”“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开学季安全宣传、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清明祭英烈等节点开展宣传报道。




眉山市公安局            

2026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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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