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zrzyj/2026-00005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06 |
| 文 号 | 眉市规自资规〔2026〕1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6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东坡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6日
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
一、更新对象和范围
根据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更新范围涉及3个街道(通惠、苏祠、大石桥)及5个镇(崇礼、尚义、富牛、太和、修文)。定级总面积54082.75公顷,其中集体建设用地评估面积5162.64公顷。
二、土地定级成果
根据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繁华程度、宏观区位、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状况等定级因素,将集体建设用地划分为2个土地级别。其中Ⅰ级区集体建设用地面积2711.04公顷;Ⅱ级区集体建设用地面积2451.60公顷。
三、基准地价成果
本次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更新估价期日为2025年1月1日,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中估协发〔2020〕16号)等相关技术规范及技术路线,结合定级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现状等,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了分类调查、评估。本次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共设定3种土地用途,分别是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年期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同用途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基准地价分别是:商业服务业用地Ⅰ级30.67万元/亩、Ⅱ级20.33万元/亩,工业用地Ⅰ级11.33万元/亩、Ⅱ级7.67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级17.20万元/亩、Ⅱ级13.20万元/亩。
四、实施期限
《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2026年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2.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3.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4.眉山中心城区东坡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修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