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类政府类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巫雪梅、郑奕琛、郑奕恒) 2026/04/13 5.4k 阅读 53 点赞 查看原文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巫雪梅、郑奕琛、郑奕恒) 发布时间:2026-04-13 发布机构:眉山天府新区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巫雪梅、郑奕琛、郑奕恒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6575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巫雪梅、郑奕琛、郑奕恒 2026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