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眉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开 2026/08/23 城事通编辑部 1.0w 阅读 290 点赞 查看原文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眉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2026-08-24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眉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备案。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 第二十九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眉山高新区。整改目标:完成16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大户深度治理或关停整合,完成16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大户能耗不达标的产能和设备排查淘汰。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