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徐雪英、郭治龙因保管不善,将仁国用(2015)第6917号,监证0221404、022140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雪英、郭治龙
2021年8月5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徐雪英、郭治龙因保管不善,将仁国用(2015)第6917号,监证0221404、022140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雪英、郭治龙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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