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及2026年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我市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预算287444万元,支出预算287444万元。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设置了年度绩效目标,同时,分一二三级设置了绩效指标,共包含一级指标2项、二级指标7项,三级指标16项。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收到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学习文件精神,认真研究指标体系,吃透指标涵义,明确数据提取计算口径,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年度指标完成情况。
(二)组织过程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作出批示,由代管领导牵头,财务与医药服务科和基金运行科具体负责自评工作,中心相关科室对照涉及指标,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按时提供完成情况相关资料。同时,针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求责任科室找准原因,提出明确可行的改进措施,积极整改到位。全局上下齐心协力,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自评工作圆满完成。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现收支平衡,基金运行规范,使用效率提升,除收入预算完成率、基金收益率两项指标外,其余绩效目标均完成,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7.4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预算为287444万元,调整后的收入预算是290366万元,实际完成收入287648万元,完成收入预算的99.06%。预算偏离度在正常范围内。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支出预算为287444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是290361万元,实际支出为2872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94%。基本医疗待遇支出占支出小计比例为93.14%,完成预算的98.82%,预算偏离度在正常范围内。
3.收支平衡情况分析。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统筹收入274029万元,省级统筹调剂金1361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收入合计2876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统筹支出273497万元,省级统筹调剂金1379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支出合计287291万元。当期结余357万元,累计结余191291万元,可支撑月数为8.25个月。
2025年通过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拨付管理和对我市异地就医结算、统筹基金门诊支出等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摸清底数,找准问题,采取务实有效的举措,扭转了赤字局面,实现当期结余357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参保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眉山市基本医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94.2万人(其中职工47.74万人,居民246.46万人),2025年常住人口为295.6万人,综合参保率为99.52%,大于95%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2)年度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2025年居民参保年度目标任务243万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1.42%,大于100%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3)各级财政补助按标准及时足额到位。2025年我市居民医保人均各级财政补助到位资金为700元,满足指标要求,该项不扣分。
(4)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我市 2025年当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2025年征缴 2025年部分为400元,满足指标要求,该项不扣分。
(5)收入预算完成。全年收入预算290366万元,全年执行数287648万元,基金收入预算完成率99.06%,小于100%-105%之间,该项扣0.6分。
(6)支出预算完成。全年支出预算290361万元,全年执行数287291万元,基金支出预算完成率98.94%,介于95-100%之间,该项不扣分。
(7)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当期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94045万元,基金收入合计287648万元,比值为32.69%,大于30%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8)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当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54736万元,基金支出合计287291万元,比值为88.67%,大于85%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9)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当期其他支出543万元,基金支出合计287291万元,比值0.19%,小于5%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10)待遇支付及时性。经自查,我市个人手工报销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定点医药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后,经办机构在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拨付。该项不扣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1)基金收益率。我市居民医保基金利息收益率为1.03%,小于1.1%的指标值,低于指标值在0-10%,该项扣2分。
(12)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我市居民参保人2025年度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为≥65%,完成65%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13)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我市居民参保人2025年度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为≥50%,完成50%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14)统筹基金当期收支平衡。我市2025年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当期结余357万元,大于 0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15)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我市2025年居民医保基金累计可支付月数为8.25个月,大于6个月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16)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四川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数据,全年各级经办窗口办件主动评价数64638件,满意度100% ,大于90%的指标值,该项不扣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基金收入预算未完成
原因:城乡居民往年集中缴费期为9-12月,2025年征收期滞后到10月20日开始,保费收入较上年减少2807万元,基金收入预算完成率99.06%。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征缴政策学习,增强业务能力,不断强化对基金运行的分析预测,进一步增强预算调整支出测算精准度。
(二)利息收益率未达标
原因:2025年银行利率下调,导致基金定期、活期利息收入下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基金管理,提升基金累计结余,和财政加强沟通,争取财政专户活期利率达到1.1%,提高利息收益率,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附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