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烧结砖瓦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烧结砖瓦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川环督办〔2024〕3号)和《四川省烧结砖瓦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工作方案》(川经信材料〔2024〕116号)要求,现将《烧结砖瓦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至6月15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交建议意见。
一、电话反映,拨打(028—33090834)反映意见。
二、电子邮件,邮箱地址:54524182@qq.com。
三、信件传达,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大厦5楼)(以寄出日期为准)。
附件:烧结砖瓦生产线产能置换方案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