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继承公示(刘远)

2021/08/10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338 点赞 查看原文

编号:2021138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735698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档案保管号/丘(地)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远

继承

眉山市东坡区北村巷23.25单号

档0211200

89

住宅


2

刘远

继承

眉山市东坡区北村巷27.29单号

档0211199

89

住宅


3

刘远

继承

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413号

档0023483

92.76

住宅


4

刘远

继承

眉山市东坡区医卫巷52号

档0005564

128.46

住宅


5

刘远

继承

东坡镇成乐路中段

1-0504-0222

262.35

商业


6

刘远

继承

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413号

档0023479

280.13

住宅


7

刘远

继承

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413号

档0023477

280.94

住宅


8

刘远

继承

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413号

档0023482

92.76

住宅


9

刘远

继承

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413号

档0023475

184.23

住宅



公示单位: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