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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眉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6/25 城事通编辑部 6.9k 阅读 274 点赞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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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6-26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7日至4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1日,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市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发扬斗争精神,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工作。制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及完成时限。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调度巡察整改情况,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实问题整改,带领局党组及成员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作用,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激情担当作为,自觉做到真整改、真落实。组织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纵深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眉山水利高质量发展,连续2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全省第一,水利部李国英部长等省部级领导调研予以充分肯定。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

1.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眉山水利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推动落地见效。

2.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一是加强河湖岸线管控。全面完成水利部下发“四乱”问题图斑复核和属实图斑整改工作。依托天府星座卫星,提升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质效。印发《眉山市非法侵占破坏河湖岸线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河事项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河湖岸线管理保护。二是紧盯重点小流域水污染治理。组织开展重点支沟支流水质提升攻坚及河长制暗访督查工作。召开联席会议、总河长办公室主任会议、总河长全体会议,常态化研究破解河湖突出问题。全市17条市级河湖水质优良率连续四年保持100%。三是加强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压实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责任,全市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达标率100%。

3.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一是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对部省遥感监管发现的257个“未批先建”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施策,精准处置,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建立全过程服务长效机制。印发《眉山市市本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主动服务、闭环监管、通报约谈、联席会议五项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是以“十五五”规划编制为契机,积极争取储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在《四川省水土保护“十五五”实施方案》中争取到128平方公里重点治理任务。同时强化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衔接,统筹整合治理资源,确保完成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综合治理任务。

4.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一是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指导取用水户完成水权交易10单,交易水量568.2万立方米。二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开展全市规模化水产养殖单位取用水情况排查整治。三是优化工业用水结构,配合相关市级部门和园区推进工业水厂和再生水厂建设,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对我市再生水建设利用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5.坚持依法治水。一是加强执法巡查检查,制定《眉山市市本级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实施主体,压紧压实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对全市水行政执法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重点巡查。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检查、河长巡河等日常监管事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事违法行为线索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水事违法问题线索摸排。

(二)强化宗旨意识,扛牢治水利民的责任担当

1.推进新时代城乡水务一体化。积极推动项目建设,2025年投资1.71亿元,实施管网延伸及老旧管网升级改造等9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印发《眉山市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我市农村供水规模化供水率全省第一。

2.加大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问题治理力度。一是组织各县(区)排查工程款支付滞后问题,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项目法人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二是加大水利建设领域治理欠薪力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付清应付工资。

3.提升化解群众诉求能力。一是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严格执行水利系统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周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二是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在信息联通、矛盾联调、风险联控、问题联治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召开全市水利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会,推动各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做好化解工作。关注农村饮水安全,定期开展“12345”热线受理和群众网上反映农村供水问题分析研判,及时解决群众身边饮水问题,2025年“12345”热线受理农村生活饮水问题较2024年降低40.92%。关注移民后期扶持,走村入户对移民开展了政策解释和走访调查,对移民群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予以解决;用好移民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维护移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强化安全意识,守牢水利安全发展底线

1.加强水利水电移民后扶项目建设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移民后扶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规划审查批复。二是加大移民项目资金监管力度。指导县(区)完成2026年度项目计划编制,稳步开展前期工作。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县(区)加快推进移民后扶项目。我市在2024年度中央、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均获“优秀”。

2.加强水利安全规范化建设。一是印发《眉山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评估验收方案》,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评估,实现机制建设全覆盖,并通过水利厅评估验收。二是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状况履职评估,切实推动其履职尽责。选派行业专家,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监管履职能力。三是修订完善《眉山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聚焦主题制定专题学习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按规定开展研讨。二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将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网络阵地管理,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合规。三是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印发《眉山市水利局信访涉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能力。

(四)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全面学习贯彻纪委全会精神和党纪法规。局党组会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各项党纪法规,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认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党组会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分工。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科学制定责任分工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4.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印发《中共眉山市水利局党组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清单任务。二是严格党员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压实监管责任,深化谈心谈话,抓好制度执行,筑牢纪律防线。

5.规范廉政风险评定程序,摸清风险点底数。按照“一年一排查”“一年一评估”要求,每年排查评估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后印发实施。

6.加强“两责”联动。完善局党组议事制度,每次局党组会前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监督。

7.规范述责述廉。一是加强学习,解读重大事项范围、违规情形及记录报告、追责问责等规定,增强履行责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工作提示,明确撰写规范,建立个人自审、机关纪委复审机制,加强述责述廉报告审查。

(五)强化规矩意识,严格内部管理

1.规范请销假管理。一是强化流程管控,防范违规风险,由机关党委每月梳理请销假记录,加强监督提醒。二是全覆盖组织学习《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组工干部审核责任意识,确保严格按程序审核。

2.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严格审批管理,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用车申请审查,统筹高效调度使用。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三级联审”机制,严格审查把关报销标准、票证齐备等情况。

3.规范报账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规定,加强填报、报账等环节审核,确保支出合规。

4.规范工会慰问。一是按照现行规定,组织超标准慰问人员进行了退款。二是组织机关工会委员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眉山市水利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5.规范合同签订、履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和合同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规范要求签订、履约。

6.坚持厉行节约。一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接待,遵循节俭原则安排接待用餐。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防汛值班物资采购。

7.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一是针对反馈问题,汇集相关采购项目资产资料,按采购资产市、县(区)份额登记计入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纳入使用维护集中管理。二是组织有关科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学习,强化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六)强化引领意识,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1.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规范要求,不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二是由机关党委负责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并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流动红旗评比。

2.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督促指导各支部按要求一月一主题按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纳入流动红旗评比。

3.严肃组织生活会。严肃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党委制定了列席计划,全程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提前与支部书记沟通会议流程,明确监督重点。

4.提升民主生活会批评质效。组织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指痛点、不绕弯子、不避矛盾,做到见人见事见具体问题,确保了会议辣味十足、取得实效。

5.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三会一课”规程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升思想认识,明确支部手册记录规范。二是修订“流动红旗”评比方案,结合评比工作,严格审查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强化组织意识,加强组织人事工作

1.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履行内设机构调整报批手续。对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挂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进行规范整改。

2.夯实选人用人基础。一是根据反馈问题,逐一梳理核查,完善材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认定与更正。二是规范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从严核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整理个人档案,做到归档齐全、存放规范、管理有序。

(八)抓实上一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加快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开展竣工验收攻坚行动,组织各县(区)对完工未验收项目开展全面清理,形成项目清单,强化督促指导,按规定分级组织验收,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2.严谨工作作风,加强文书管理。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对外印发的文件均开展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三、需进一步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加快推动“天府粮仓”水源命脉工程建设。一是强化“天府粮仓”水源支撑。积极配合推进长征渠引水工程、引大济岷工程和都江堰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规划建设。分类推进仁寿县洪峰水库灌区等6个灌区渠系改造。加快推进喜鹊寺水库工程前期工作。谋划推进丹棱县北部片区引水工程,丹棱县黑滩子水库规划论证。二是科学编制规划。高质量编制《眉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保规划既有前瞻引领性,又有现实可操作性。三是加快发展“天府粮仓”智慧水利发展。按照水利厅安排部署推进四川水利业务平台使用。利用水文基础能力提升完善站网站点。在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中同步实施灌区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一是梯次推进龙水河、醴泉江、贵平寺河、宝马河等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二是逐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在全市县城以上堤防形成防洪封闭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岷江干流眉山段防洪治理。三是积极开展重点山洪沟治理,申报急需治理的25条山洪沟纳入省“十五五”治理山洪沟数据库,开工建设仁寿县石家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四是推进大塘湾、乐群等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0座重点山坪塘整治。

(三)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强化程序意识,确保干部选任程序规范有序。二是规范流程。严格规范干部选任、调整等决策流程,确保严谨合规。三是逐步化解干部混岗情况。建立混岗干部台账,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水利发展需要,积极争取汇报,通过职级晋升、人员转任途径逐步消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整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扛牢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弹返潮。

(二)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强化集中整改期形成的制度执行,在后续整改中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水资源刚性约束、河湖管护、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制度机制,切实以严密的制度笼子管人、管事、管权,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从制度根源入手,推动巡察整改长治长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优水兴眉。锚定“优水兴眉·润泽千秋”目标,及时梳理总结以巡察整改推动眉山水利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加强成果运用,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传承弘扬水文化,保障水安全,为眉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166000;邮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121号;电子邮箱:375842824@qq.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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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