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萍、邹长华)

2022/01/11 1.4w 阅读 62 点赞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李萍、邹长华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11139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萍、邹长华

2022年1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