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202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735698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朱文丽 |
继承 |
东坡区大北街 |
丘地号:1-0101-0546 |
49.06 |
住宅 |
公示单位: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