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英俊 辜静)

2021/10/20 1.4w 阅读 388 点赞

权利人为吴英俊、辜静的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38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英俊、辜静

2021102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