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6-00059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3-17 |
| 文 号 | 眉府函〔2026〕19号 | 公文种类 | 函 | ||
| 成文日期 | 2026-02-13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洪雅县2025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洪雅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洪雅县2025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洪府〔2025〕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洪雅县止戈镇八角庙社区2组集体农用地0.6087公顷(其中耕地0.5099公顷、园地0.098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申报用途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